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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崔月兰保管不善,将位于宣州区水阳镇当铺路101室房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并遗失,证号:宣城字00037672/宣国用(90)字第10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月兰 2025 年5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