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省工信厅年度工作安排,为落实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拟组织对全市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复核和信息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复核企业
2013年至2022年(含)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参加本次复核。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加本次复核。
(二)信息更新企业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交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或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的企业,视为已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
二、工作程序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和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采取线上填报方式。企业自愿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5月16日至6月26日开放),复核企业提交复核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信息更新企业通过“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相关内容。提交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的企业,视为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
(二)市工信局将按照《实施细则》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复核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后,形成复核意见的报告,正式行文报省工信厅。对复核、公示未通过的企业,市工信局将会同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核实原因,并作出情况说明。
(三)复核工作结束后,省工信厅将统一公布复核通过企业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确保企业质量,于7月18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报告正式行文(含复核情况汇总表)报宣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
(二)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复核通过名单公布前,原2013年至2022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名单公布后,以公布名单为准。
(三)企业年度信息更新情况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数据来源,未更新将按最低分处理。请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动员企业及时、准确填报。
联系人:张玛、方婷,联系电话:0563-3022749。
附件:1.宣城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材料清单
2.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