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安徽宣州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发布时间:2025-05-26 15:39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文号:(2024)皖1802执恢677号之一)的裁定结果,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书文号:(2024)皖1802执恢677号)的内容注销下列不动产的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021)宣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105

安徽宣州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抵押权登记

341802 800003 GB00115 F00010020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大道以北、创业路以东(公寓式酒店)501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