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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董冬武保管不善,将位于市区锦绣华府11幢307室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证号:国用(2014)362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冬武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