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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孤峰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30 10:19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孤峰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孤峰河,位于芜湖市、宣城市行政区划内。本次登记区域涉及2个县,具体见附件。

二、登记单元预划

孤峰河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孤峰河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5724


附件:

孤峰河涉及县(市、区)名单

地级市

县(市、区)

、街道)

序号

(居)

宣城市

泾县

昌桥乡

1

柏山村

2

昌桥村

3

孤峰村

4

华盘村

5

景山村

6

龙桥村

7

芦塘村

8

南湾村

9

田坊村

10

新桥村

11

周冲村

云岭镇

12

北贡村

13

陈塘村

14

栗阳村

15

天井村

16

汀潭村

芜湖市

南陵县

三里镇

17

吕山村

弋江镇

18

竟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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