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6〕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宣城三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山膨润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泽宏
联系电话:0563--3035917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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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编制单位 |
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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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城三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山膨润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宣城三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科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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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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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宣城三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山膨润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