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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陈 丽 电话:3011836
工作职责:
1.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3.承担机关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证申办和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