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宣州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更好的指导开发区各项建设活动,宣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具体方案如下:
一、规划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等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省和各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划。
二、规划期限:2016年—2030年
三、规划范围:
本次宣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包括东区和北区两个部分。
1、东区范围:东至开元路东约160m、南至迎宾大道约270m、西至陵阳路、北至规划道路,规划面积约99.0公顷。
2、北区范围:东至王家凸、南至现状皖赣铁路编组站、西至乐义岗路、北至百寿路,规划面积864.7公顷。
四、规划结构和布局:
1、北区:结合宣城北部片区的道路网,及宣州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布局要求和特点,考虑到开发区东部及南部的敬亭山协调保护区及峡石山区域的影响,规划形成“两轴、两带、一区四组团”的片区空间结构。
两轴:主要是指由麒麟大道和宣水路形成的产业发展轴。
两带:由原皖赣铁路和皖赣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的两侧的生态隔离带。
一区:由水阳江、峡石山、白马湖以及敬亭山形成外围生态片区。
五组团:按照宣州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要求和其产业布局特定,形成的五个产业组团;即精细化工产业组团、机械装备产业组团、综合服务组团、中小企业孵化组团及纺织产业组团。此外,分别对官塘湖、白马湖、水阳江进行生态景观控制。
2、东区:结合开发区东部片区现状,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两组团”的片区空间结构。
一轴:指沿园区主干道迎宾大道形成的东西向发展轴。
一带:指沿园区中部南北向的园区干渠形成的水系景观带。
两组团:结合现状,形成的居住生活组团及仓储物流组团。(详见附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该建设项目厂区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日期为 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6月24日。
意见反馈单位: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电话:20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