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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1911-00004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不动产登记提升]中国自然资源报:安徽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应登尽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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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不动产登记提升]中国自然资源报:安徽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应登尽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22
[不动产登记提升]中国自然资源报:安徽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应登尽登”
发布时间:2019-11-22 17:43 来源:2019-11-22 中国自然资源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源:2019-11-22 中国自然资源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洪曙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到2020年底,完成本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

《通知》要求在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中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土地调查成果及有关专项成果,避免重复投入。已经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补充开展房屋调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在地籍调查成果入库的前提下,可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面积等内容,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调成果。

按照《通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完善有关政策或指导意见,提供政策支撑,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依法确权,规范登记。要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等政策。对缺少土地权源材料的,在查清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基础上,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并公示后,依法报乡镇人民政府确认使用权;对缺少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有关材料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维护权益”的原则妥善解决。严禁为“小产权房”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拟订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选择作业队伍,做好人员培训,指导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乡镇、村要抽调专人全程参与,负责组织现场调查指界和签字确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