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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1912-0001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贯彻落实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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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贯彻落实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2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贯彻落实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2 09:24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2月3日印发了《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局长杨尚飞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实施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是我市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依据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针对住宅小区当前突出问题,从源头提升住宅小区整体环境品质,不断增强我局在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的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本意见对市区住宅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后,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提出了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根据《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目前住宅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结合已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方案,以问题为导向,查找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对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适当增加公共绿地、停车位、健身器材等便民措施,优化居住环境。

(二)科学编制控规,细化设计条件。编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积极推进邻里中心建设;将人车分流、智能化理念、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等要求纳入控制性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提升住宅小区品质。

(三)强化控规及设计条件的落实。严格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审批,进一步细化相关规范对住宅小区品质提升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人车分流、智能化理念等。严格控制在城市主、次干道设置小门面、小商业;严格控制商住楼。从源头做好住宅小区品质提升工作。

(四)强化用地保障能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科学编制市本级2020年度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储备计划、供应计划和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0-2022年),有序组织公开出让。将宣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邻里中心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及时划拨供应土地。

(五)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出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做好规划核实的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要求;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及时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保障新建住宅小区品质。

(六)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巩固住宅小区业主办理的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目标,力争实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对本物管区域未购买车库的住宅小区业主,新购买车库的,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五、施行范围及试行时间

施行范围:宣城市行政区域范围

试行时间: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六、解读机关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