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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206-00158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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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3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3 11:01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监督员的聘请

      (一)从群众团体、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县市区司法局、新闻单位、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代表中聘请若干名政务公开监督员。

      (二)确定聘请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应发给《聘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政务公开监督员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热心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反馈群众的需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不徇私情。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正常工作。

三、政务公开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政务公开监督员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

  1.         1.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2.         2.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合法、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3.         3.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科学、恰当、便民;
  4.         4.政务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         5.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二)政务公开监督员享有以下权利:

  1.        1.享有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2.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4.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三)政务公开监督员承担以下义务:

  1.        1.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和动态;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摸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2.向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规定。

           3.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事项

      (一)政务公开监督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二)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应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程序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打击报复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人和事,由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