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4日
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 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全过程,为提高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推法治宣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前列,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健全、职责更加完备、措施更加有力、覆盖更加全面、实施更加精准的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自然资源国情意识和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有力有效促进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和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发展。
二、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引领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实践。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政治任务,纳入市县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普法学习计划。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 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深入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重点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深入学习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保障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特别是与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明确权力边界,牢固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理念,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深入学习宣传基本行政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 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安全法》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组织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的依法行政理念,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持续提升运用行政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部署,积极主动向社会宣传普及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常识。
(八)突出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宣传解读。聚焦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大力宣传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加强宣传解读。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对耕地保护等专项工作,要会同法规科制定年度普法宣传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普法实效,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九)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市县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坚持市县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每年至少讲 1次法治课。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和警示教育学法,每年至少举办 2次法治专题讲座。落实旁听庭审、行政机关配合执法和协助司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网上学法考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十)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宪法法律法规测试等学习活动。针对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建立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科级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基本行政法律知识和自然资源规划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一)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的全过程,扎实推进“法律七进”等活动,分层分类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发展,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各项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意识教育。针对用地建设单位、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政策。
四、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十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机制。推行“五个一”学法工程,即每年组织一次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一次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一次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一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一次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十三)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探索开展“送法工程”。做新节点性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 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纪念日和“四送一服”活动,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利用主流媒体和权威平台,打造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主阵地。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融“报、网、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自然资源规划法治传播体系。充分利用规划馆,打造具有自然资源规划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加大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信访大厅、规划馆等窗口普法宣传力度,多渠道拓展自然资源规划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十四)培育自然资源规划法治文化。以组织参加“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宣法扬德 护民兴域”法治动漫、微视频、漫画作品征集活动为抓手,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创作优秀的自然资源规划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自然资源规划法治故事。
五、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十五)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至2022年3月)。全市各级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十六)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全市各级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年度考核评估和中期检查督导,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十七)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7月至12月)。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及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本规划的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市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党组(党 委)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总体部署。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努力在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形成“大普法”新格局。加强自然资源规划普法专业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法治工作室、法治咨询队伍。整合自然资源规划法律人才资源,依托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力量开展法治咨询和法治宣传。
(二十)加强考核评议。探索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本规划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落实本规划所列各项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级晋升等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局每年12月31日前要对本部门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二十一)加强经费保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自然资源规划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