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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5-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5月) 文号: 宣农(种子)罚〔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5-1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5-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5月)
文号: 宣农(种子)罚〔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5-10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5月)
发布时间:2023-05-10 17:16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  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宣农(种子)罚〔20231

*福销售假冒授权品种案

*福

***

*福

当事人销售品种权已期满终止但包装上仍标注品种权号的玉米种子构成销售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790元,没收“登海3687”玉米种子23袋(抽样取证1袋、扣押19袋、主动上交3袋,合计23袋);    

2.罚款1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279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第七款“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1. 违法经营的种子由本机关予以没收。

2.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及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省内)或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