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8-0002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8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3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8-0002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8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3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8月)
发布时间:2023-08-23 17:4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宣农(渔)罚〔20237号

 

杨某在禁渔期使用毒鱼方法进行捕捞

杨某

 

 

当事人杨健于2022年8月27日18时46分在南漪湖南姥咀航标附近使用毒鱼方法进行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2023年5月16日,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将当事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交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

1. 没收非法捕捞工具(含钓鱼竿3根、鱼钩11副、状元星-溴氰菊酯1盒);

2.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省内)或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