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宣城市基层委: 您提出的《加快我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建议提案收悉,经与相关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冷链基础设施方面 依据《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送审稿)、《宣城东部新城发展规划》,在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了冷链物流大市场和长三角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冷链物流大市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0公顷、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用地内10万吨冷库项目计划分阶段投入运营。一期12000吨冷库已运营,中标蒙牛集团的皖南分仓业务(仓储、冷链运输全流程作业),同时也为本地生产、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冷链存储,如华卫集团、刘郎食品等,合作企业达30家以上;二期18000吨冷库制冷设备正在装机。该企业与江苏善缘物流有限公司、宣城薛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已初步形成辐射皖南区域300公里范围的冷链运输网络。长三角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是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谋划实施的专项债项目,拟在整合中国农批、农批物流园、皖江冷链、联邦物流等项目资源的基础上,打造集农产品存储加工、运输、销售为一体专业平台。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1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计划6月份建成运营。 发改部门正稳步推进冷链基地建设,引入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上游与农产品基地签订订单采购协议,提供农产品到城市的冷链周转服务;供应链下游建设冷链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为区域特色农产品、冷链农产品提供线上展示销售和线下冷链服务。加快宣城综保区、宣城陆港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发展,形成以宣城市区为中心的冷链物流基地和供应链中心。 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种植品种,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冷藏保鲜设施135个,库容37971立方米,其中2021年新增冷藏保鲜设施76个库容11571立方米,2022年新增冷藏保鲜设施59个,库容26400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有效降低我市农产品损耗,提高农民收益,并带动当地农民就业。2023年,计划完成33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市供销社系统正积极落实全省供销社系统“612”工程布局项目,加快农产品冷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产地仓、销地仓,拓展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中央厨房等业务。 二、政策支持方面 (一)税收政策支持上,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冷链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我市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多为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对于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均可以对照享受其中的若干项。主要有: 1、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纳税人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冷链物流”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符合政策要求条件下,可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 4、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设备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6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金融保险政策支持上,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了多层次资本市场普查和“五进”促融资走访,推进直接融资及间接融资业务知识宣传、政策解读、业务答疑、建议收集、问题交办以及金融服务平台注册利用、信贷需求摸排,进一步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送信贷需求库、股权融资需求库至相关金融机构参阅对接。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我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业发展现状,探索方案适配、成本适配、额度适配的金融产品。引导保险机构推广好总部设计的符合我市冷链物流产业实际的特色保险,探索“车险+车上货物责任险”“车险+货物运输保险”等多种组合保险模式。 (三)优化“绿通”服务上,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将贯彻执行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按照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要求,统一规范“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 (四)财政支持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2021-2022年,市商务局积极为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申报奖补资金,为安徽刘海禽业仓储物流冷链中心建设项目、安徽皖江冷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皖江冷链万吨冷库工程项目、安徽华卫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家禽屠宰冷链物流技改项目、安徽云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等4个项目获得中央服务业财政资金1431.05万元。安徽翘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计划申报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333.78万元,目前已申报省级复核。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积极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运输服务体系方面 一是一体打造宣城陆港、郎溪定埠港物流节点,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构建集航空、铁路、水路、公路于一体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依托芜宣机场、宣城港、巷口桥货运物流基地,建设宣城陆港物流节点。加快定埠港水运基础设施和港航物流体系建设,扩大运输品种,有效打通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水运通道,实现与长三角地区水上交通的无缝对接,为区域间产业协作和双招双引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推进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以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为契机,加力引进全国电商企业和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加快长三角智慧物流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二期、年产10万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等项目建设,完善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力争实现辐射苏浙皖交界区范围。大力推行“多站合一+客货同网”等服务模式,畅通农村物流配送渠道,实现场站、运输、物流等资源的深度融合。 三是引导冷链物流企业适应农产品产地多点布局和小批量、多批次运输需求特点,完善干支衔接运输组织集成整合冷链流通、农产品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提高干支线衔接效率。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汪庆保 联系电话:0563-3036790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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