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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308-00150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全省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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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全省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9
全省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09 09:38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3号)及有关专题会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形成一套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领域横向覆盖周密、纵向层级周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并部署实施,通过各级督导、培训和创新探索,推动我省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重点领域公开目录。

  依据省政务公开办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指南,厅机关各处室结合处室职责,认真梳理现有重点领域及其他需要重点公开的领域,编制省、市两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逐项明确各领域公开事项、内容要求、责任部门、公开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厅办公室在充分征集厅机关相关处室及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汇总上报,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无遗漏,并体现不同层级特点。

  (二)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手册。

  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皖自然资函〔2022〕58号),结合基层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依据,使其能够覆盖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所有要求。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厅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处室配合,编制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手册,进一步细化发布内容、明确发布形式,并提供参考范例,最终形成一套实用全面的基层政务公开“工具书”“口袋书”。选取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2-3个基层自然资源部门试点使用,在过程中不断检验、完善,探索打造网上“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

  (三)部署实施公开目录手册。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托本级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部署实施新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做好新旧版目录衔接,实现常态化发布信息。在系统内推广使用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手册,逐步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四)总结经验加强业务培训。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结合专项提升行动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注重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充分发掘专项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做法,省厅将选取优秀经验做法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并在系统内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作,着力构建部门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提升行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要积极向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请示报告,争取指导支持。

  厅机关各处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开展调研和意见征集,按时保质完成目录编制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本业务领域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各市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参与目录编制工作,落实目录实施工作要求,同时做好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通用好工作手册,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监督评价。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考核。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等社会评议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和企业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建议。厅机关各处室加强业务督导,对本业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问效。省厅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和常态化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政务公开部分分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