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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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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文字解读】《宣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2 09:12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等,编制《宣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22年10月—2023年2月,根据基础数据和调研结果,立足宣城市情,开展宣城市区域性重大生态问题和生态风险研究、生态修复分区及重大工程设立研究、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及城镇生态修复潜力评价研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模式研究、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政策体系研究等7项专题研究工作。2023年2月—7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上位规划内容,编制形成《规划》初稿。《规划》形成初稿后,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10月13日及11月8日多轮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2023年12月1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5日,《规划》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2024年1月18日,《规划》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规划》成果。2024年3月19日,《规划》经宣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宣城市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2312.58平方公里。规划期为2022-2035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基准年为2021年。

2、生态修复成效。生态安全底线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3、生态评价和问题识别。开展了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生态系统水量平衡评价、生态退化及恢复力评价;从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以及三类空间冲突等方面识别了生态问题。

4、规划目标。《规划》以全面提升皖南生态安全屏障生态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到2025年,有序推进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各项生态要素得到有效保护,为宣城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支撑基础。到2035年,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建成,重点区域生态问题得到解决,“和谐、安全、高效、协同、美丽”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全面建成。

5、总体布局和修复分区。构建“一屏多廊、四区多点”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划定了10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6、重点任务和工程。《规划》明确了重要生态廊道生态网络、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以及三类空间相邻或冲突空间的主要生态修复任务,并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在市域范围内谋划布局了7类90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7、投资和效益。通过综合测算,《规划》明确的7大类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约150亿元。通过综合分析,《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转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人民群众幸福感提升等方面带来的潜在效益。

8、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评估监管及公众参与等方面。

四、规划特色亮点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及至2035年指导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纲领,是实施宣城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

(一)突出系统思维,强调问题导向。《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立足宣城市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定位,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及其与社会、经济、文化系统之间的协同性,识别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的生态问题。基于问题导向和现状分析,提出生态修复的方向和措施。

(二)突出统筹协调,注重项目落地。一是《规划》编制考虑可实施性,充分发挥宣城市自然资源局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谋划好规划目标、任务、项目等内容。二是注重项目的落地实施性,依据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以市级修复重点项目为平台,整合各部门碎片化、分散化的生态修复工作,确定了7类90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明确项目的重点任务、面积、时序安排、投资估算、责任部门等内容。

(三)加强政策激励,突出实施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资源整合、以用定治”要求,积极构建“谁投资、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二是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评估监管及公众参与等方面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促进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格局。

五、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修复科 李欢

联系方式:0563-303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