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4-08-15 15:47:44
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宣自然资规〔2023〕41 号)文件精神,在夫妻双方和相关贷款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共同申请办理夫妻间存量房“带押过户”。
契税征收非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范围,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563-3032773。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如需进一步了解“带押过户”相关情况,请拨打0563-283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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