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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890/202409-0002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0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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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0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9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9 16:53 来源:宣城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钟银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全市餐饮行业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商务部门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宣安〔2023〕7号)要求,现已成立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市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市城管执法局(现为市住建局)为召集人单位、市应急局为副召集人单位,成员由市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组成。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任务分工,加强对地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现为市住建局)。工作专班不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工作成效显著。
  《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宣安〔2023〕7号)明确,市商务局负责“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和“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主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规范措施”。我局积极配合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开展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召开全市商贸系统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业务培训会及工作推进会3次,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就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重点、燃气具规范使用、消防安全制度等方面开展了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开展餐饮燃气安全培训91场次,覆盖9800余人次,发放安全用气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 系 人:汪庆保
  联系电话:3036790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