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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310-002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310-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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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6
宣城市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6 10:31 来源:宣城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保障国家收储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全市秋粮收购平稳有序,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的通知》(皖粮执法函2023264号)精神,结合宣城秋粮收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秋粮收购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牢牢守住不发生大面积“卖粮难”底线,力争做到秋粮收购“零投诉”,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从2023年秋粮收购上市起至2024年1月31日结束。

检查范围:全市从事秋粮收购的各类经营主体。

三、检查内容

(一)政策性粮食收购方面

检查储备粮轮换收购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以次充好以陈顶新拒收合格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验收环节是否存在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现象。

(二)市场化粮食收购方面

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农害农等行为。

四、检查形式

为提升监督检查效果,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抽查和县级交叉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计划在10月下旬组织开展县级交叉检查,具体检查分组如下:

第一组:宣州区  宁国市

组长:吴必东

第二组:广德市  泾县  旌德县

组长:沙寿南

第三组:郎溪县  绩溪县

组长:潘双珍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强化行政监管,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抓在手上,结合正在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和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认真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监督不流于形式。

(二)落实相关制度,压实各方责任。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企业收购行为,夯实企业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粮食收购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确保国家政策和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三)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引导收购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畅通诉求渠道,用好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相关检查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持续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