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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解读《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亩均效益评价企业用地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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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解读《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亩均效益评价企业用地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3
【文字解读】解读《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亩均效益评价企业用地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11:35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宣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宣地用改办〔2023〕2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宣城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宣亩均办〔2024〕1号)要求,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提质增效需制定出台亩均效益评价差别化用地相关政策文件。

为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亩均效益评价企业用地差别化政策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印发实施了《落实亩均效益评价企业用地差别化政策》。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我局会同市规划院赴宣城经开区、宣城高新区、宁国开发区、绩溪县开发区就亩均效益评价具体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和交流座谈,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文件初稿;5月22日,局利用科会同规划院对文件初稿进行了集中讨论,形成文件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1日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6月7日,局利用科会同行政审批科、工程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编研中心、市开发区分局、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分局、高新区分局和市规划院对文件进行科室会商,根据讨论意见对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6月14日,我局将文件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文件送审稿;7月5日,文件送审稿通过合法性审查;7月8日,文件送审稿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根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7月22日印发实施。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保障A类(优先发展类)企业用地

一是优先保障A类企业新上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二是A类企业新上项目应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元化方式供应土地;三是支持A类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四是鼓励A类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二)支持B类(鼓励提升类)企业用地

一是适当支持B类企业新上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二是鼓励企业使用存量土地资源扩大生产规模。B类企业适用A类企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多元化方式供应土地、适度提高配套设施比例、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相关政策。

(三)限制C类(规范转型类)企业用地

一是原则上C类企业不予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特殊情况下,C类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确需使用新增用地的,需由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论证审核同意;二是支持C类企业根据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计划安排,通过产业用地类型转换提升园区土地配置效率。C类企业适用A类、B类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的政策。

(四)禁止D类(调控帮扶类)企业用地

一是对D类企业,不予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纳入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二是对连续三年被评为D类的企业,由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制定储备计划,鼓励兼并重组或关停退出,并给予一定的土地、房屋、货币等补偿,地上建筑物按折旧、土地按剩余年限评估予以补偿。D类企业适用C类企业产业用地类型转换政策。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 陈杰

联系方式:0563-3035928